【热点】中美贸易谈判最新进展
一、背景介绍
2019年2月27日,美国国会众议院就中美贸易问题举行听证会。会上,美国贸易代表莱特希泽做书面发言,并就中美贸易谈判的内容和进展回答国会议员的提问,反映了美方就特定问题的立场和态度。
根据主席的开场陈述,当前美方对2500亿美元的中国对美国出口商品加征关税;中方对1100亿美元的美国对中国出口商品加征关税。此前中美双方曾就贸易问题进行过一些谈判,但中方的承诺基本上全部是对之前作出的承诺的重新包装:
·去年5月,与中方的谈判似乎即将导致对大豆、天然气以及飞机等商品的一系列大规模购买承诺。但这并不能妥善解决中美之间存在的重大贸易问题。
·去年12月1日,美国总统宣布将在未来90天的期限内进行谈判,以解决中美之间的贸易问题。随着最后期限的接近,美方再次听到了关于大规模购买大豆、天然气以及飞机等商品的承诺。主席认为,与此前不同的是,此次谈判由莱特希泽掌舵,以确保中方就结构性问题作出改变。
此前,美国总统特朗普于2月24日表示,最新一轮中美谈判取得了重大进展,因此将延后原定于3月1日对中国商品加征关税的最后期限。
二、书面发言
莱特希泽在听证会上所做书面发言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美国经济发展情况良好
莱特希泽指出,在过去一年中,美国经济以约每年3%的速度增长,这一数据明显高于任何其他G7国家。失业率为4%。通货膨胀率非常低。在2018年的前11个月中,美国的商品和服务出口总量较2017年同期增长了7.3%,较2016年同期增长了13.7%。进口方面的增长率与此相似。去年,美国创造了264,000个新的制造业岗位,为21年以来的最高值。此外,美国与韩国,墨西哥和加拿大签订了新的贸易协议,并且正在与日本、欧盟和英国进行会谈。
2、中国在贸易领域带来极大挑战
(1)贸易逆差
在2000年,即中国加入WTO的前一年,美国与中国的货物贸易逆差为830亿美元。而在去年,截至11月,货物贸易逆差将超过4170亿美元。
(2)就业岗位
在2000年,即中国加入WTO的前一年,美国有1730万个制造业工作岗位。到2016年,这些就业岗位减少了500万。
(3)WTO合规
USTR于上月发布了关于中国遵守WTO义务的年度报告,认为中国的行为对WTO其他成员以及多边贸易体系造成了严重损害,而该贸易体系从来都不是为应对中国这种体量的非市场经济而设计的。
(4)强制技术转让和网络盗窃
去年3月,USTR公布了对中国知识产权、技术转让和创新政策的详细调查结果,认为中国实施了包括强制技术转让和网络盗窃在内的很多不公平行为。在去年11月的一份更新报告中,USTR认为中国并没有改变其做法。上述报告以近500页的篇幅对中国经济存在的系统性和结构性问题进行了详细且深入的分析。这些问题正在损害美国的工人和企业。
3、中美贸易谈判进展
中美双方在过去的几个月中就重要的结构性事项进行了紧张、严肃、具体的谈判,并且取得了重大进展。如果能够就未决事项以及可执行性问题取得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双方将可能达成使中美关系发生转折的协议(We might be able tohave an agreement that might allow us to turn a corner on US-China relations.)。在达成协议前仍由许多工作需要完成,更重要的是,在达成协议后所做的一系列工作。
莱特希泽强调了以下两点:
(1)美方正在向中方施压,力求中方作出重大结构性改变,以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特别是在知识产权和技术转让方面。这些议题非常严肃,不能仅通过承诺额外购买来解决,而是需要建立新的规则。
(2)任何协议都必须是可执行的。美方的重点是确保其有能力执行任何新的协议。
三、问答环节
1、总体情况 Overall situation
主席:此次协商与之前有何不同?接下来包括哪些可以期待的进展?
莱特希泽:美方希望能够达成可执行的协议,就强制技术转让、知识产权、工业补贴等模式作出改变,清除各种形式的贸易障碍以及农业和服务业中的不公平行为(makes changes to thepatterns of forced technology transfers,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rgeindustrial subsidies, and removes a whole variety of specific impediments totrade and unfair practices in agriculture and services)。美国希望能够实现公平贸易,以及可执行的重大结构性改变。过去中方曾对此作出承诺,但遵守该承诺的情形很少。因此,美国希望就特定事项作出明确的规定,并通过清晰的程序得以执行。协议的达成需要一个过程。
Kind先生:如何看待与其他国家的合作与协调程度?
莱特希泽:美方当前采用双轨制(on two tracks)。过去的实践证明单纯采用双边方式的成功可能性是较低的。因此,目前在继续采用双边方式的同时,加入单边行动(unilateral action)。
2、关税及非关税壁垒 Tariffs and non-tariffbarriers
(1)关税Removal of tariffs
主席:是否会通过此次协商取消关税?Removal of tariffs
莱特希泽没有正面回答这一问题,但指出取消关税是中方在此次谈判中的目标之一。此处的关税特指301条款项下的关税,而不涉及一般性贸易法中的反倾销税、反补贴税等。
(2)非关税壁垒Non-tariff barriers
Wenstrup先生:谈判是否涉及非关税壁垒问题?
莱特希泽:双方的讨论主要关注技术性贸易壁垒,其中一项是关于生物技术的审批流程。美国的审批流程通常需要18-24个月,而中国的审批流程通常需要7至8年。美方要求中方对此作出系统性改变、设置时间限制以及作出有科学依据的决定。
3、知识产权
Nunes先生:本次谈判是否涉及知识产权问题?
莱特希泽:美国拥有全球最先进的技术,这是美国的最大优势。此次谈判主要就知识产权问题协商以下条款:(1)反对网络盗窃(cyber theft);(2)反对物理窃取(physical theft);(3)反对通过投资行为(investment practices)获取技术。
Beyer先生:能否就知识产权问题做进一步介绍?
莱特希泽:谈判双方正在研究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适当定义。美方要求纳入刑事层面的执行以及威慑层级的处罚(criminal enforcement and deterrent level penalties)。因为中方认为自己是知识产权的创造者,中方代表团对知识产权谈判持不同态度。关于通过投资行为获取技术,美方仍希望引进中方的投资,但不希望由此引发的技术流失。
Lahood先生:本次谈判就知识产权问题与之前有何不同?将双边方式与单边行动结合是否一定是有效的?
莱特希泽:协议将是可执行的,涵盖很多具体的方面。双边方式已经被证明是失败的,所以希望目前的双轨制方式能够取得成功。
4、技术转让Technology transfers
Delbene女士:谈判关于技术转让有何进展?是否涉及消除股权上限以及许可要求?
莱特希泽:谈判双方正在制定条款,如果得到执行,将在网络盗窃、物理窃取、为获得技术的投资方面作出更多承诺。美方的重点是结束非经济技术转让(non-economic transfers of technology)。如果达成协议,还将涉及中方的股权上限以及许可要求(equity caps and licensing requirements)。
5、农业Agriculture
Thompson先生:协议是否涉及酒类产品关税以及大米产品的市场准入问题?
莱特希泽:协议希望能够涵盖大豆、玉米、酒精、棉花、猪肉以及酒类等高附加值特别农作物(high value-added specialty crops such as wine)。大米产品是一项较为复杂的议题:美国就大米产品在WTO提起案件;该问题在中国也比较特殊,涉及一些政治性因素。
Smith先生:谈判是否涉及其他农业问题?
莱特希泽:谈判还涉及牛肉、家禽以及水产品。此外,谈判双方的关注点还包括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SPS measures),以及中方其他缺乏合理依据的市场准入限制(China’s other market access restrictions that lackscientific basis)。
Lahood先生:是否可以向美国的大豆、玉米等农产品生产者保证,中美贸易争端解决后,其不会流失在中国的市场份额?
莱特希泽:如果中美双方达成协议,中方将作出购买承诺,届时将有大量的新的购买(substantial newsales)以及其他方面的进步。
6、服务业 Services
Boyle先生:谈判是否将对中国在服务行业的竞争行为有所改变?
莱特希泽:关于服务的协议预计将包括银行、信用评级、保险、电子支付和云计算等。谈判双方将大量时间投入服务议题。关于服务业的谈判是具体的,而不仅仅是概括性的(negotiations on services have also been “morespecific than thematic”)。
Chu女士:谈判是否包含收益分享(revenue-sharing)问题?
莱特希泽:美方提出了关于美国电影制作者的收益分享及分销协议问题,但其无法预测关于这些议题的谈判最终能否获得成功。
7、货币 Currency
Kinid先生:关于货币操控问题,中美双方是否已就货币问题达成协议?美方是否寻求中方可执行的货币承诺?如是,美国将如何确保中方就货币问题作出透明度承诺?
莱特希泽:货币问题不仅是关于中国的问题,还涉及日本等其他国家。中美双方就货币问题进行了谈判,希望达成在该问题上具有可执行性的协议。
Pascrell先生:本次谈判是否会就货币问题签署备忘录(memo of currency inthis deal)?
莱特希泽:美方要求中方不进行竞争性贬值(competitivedevaluations),以及具有透明度(transparency)。
8、劳工与环境保护 Labor andenvironment protection
Lewis先生:协议是否对劳工、环境保护问题有所涉及?
莱特希泽:协议仅在其构成不公平贸易行为的程度上对劳工和环境问题进行讨论。
9、执行Enforcement
Brady先生:通过本次谈判达成的协议是否包含可衡量承诺(measurable commitment)?是否在中方各层级政府都是可执行的?是否能够保证中方遵守该承诺?
莱特希泽:“可衡量”(measurable)的判定需要结合各相关方的意见。通过此次谈判达成的协议在中方各层级政府都需要是可执行的。美国将单方面地采取符合比例的行动来确保该可执行性(take proportionalaction unilaterally to make sure that we have enforcement)。
Higgins女士:协议是否将包含具体的执行机制?
莱特希泽:谈判双方同意在办公室主任层级举行月度会议(monthly meetings atthe office directors’ level),在副部长层级举行季度会议(quarterly meetings at the vice minister level),在部长层级举行半年度会议(semi-annual meetings at the minister level)。
为监督中方是否履行其承诺,美国公司将能够通过匿名程序向政府提交关于不公平行为的投诉。USTR将通过中国政府行为的模式来识别相关的系统性问题。
如果在部长层面仍无法解决分歧,美国将采取符合比例但单方面的行为来坚持执行(act proportionallybut also unilaterally to insist on enforcement)。
10、谈判的目标Goals for the tradenegotiations
Doggett先生:此次谈判的目标是否是达成贸易协议(trade agreement)?该协议是否将提交国会批准?
莱特希泽:此次谈判将达成有拘束力的国家间协议(binding agreementbetween nations)。USTR没有将该协议提交国会批准的意图。总统根据宪法有权就贸易问题与中方订立行政协定(executive agreement)。
Suozzi先生:本次谈判的具体目标是什么?能够产生哪些长久的结构性影响?
莱特希泽:美国在本次谈判中的目标是:
(1)促进中国的改革
美方不是在强迫中方进行改革,而是与希望实现这一目标的改革者一起,共同推动改革的实施。
(2)推动结构性改革
美方将在国会法令以及301报告的范围内尽可能地推动结构性改革(lead to structuralreforms where USTR can achieve in the confines of the statute given by Congressto USTR and of USTR’s Section 301 report)。
Larson先生:如何判定协议是否成功?
莱特希泽:判断此次谈判是否成功需要衡量以下因素:
(1)可执行性:谈判达成的协议是否是可执行的;
(2)强制技术转让:必须就强制技术转让在各级政府制定真正的规则(must have real rules on forced technology transfersat every level of government);
(3)知识产权要求:至少必须包含知识产权要求。预计知识产权章节在27-28页左右,将是较长且详细的;
(4)服务业:解决相关条款阻止美国公司进入银行和电子支付等类似行业(address provisions that keep US companies out ofbanking and electronic payments and “whole variety of things like that”);
(5)非关税壁垒:取消补贴等非关税壁垒;
(6)货币:就货币问题做出限制(currency restrains);
四、美方早期要价与最新进展比较
序号 | 议题 | 早期要价 | 最新进展 |
1 | 贸易逆差 | 减少贸易逆差 增加对美国商品的购买 | 中方将作出购买承诺 |
2 | 关税及非关税壁垒 | 降低关税 取消特定贸易壁垒(补贴等) | 取消关税是中方的目标之一 关注技术性贸易壁垒(生物技术的审批流程)问题 |
3 | 技术转让及知识产权 | 取消关于技术转让的特别政策 停止网络入侵、网络盗窃、经济间谍、伪造以及剽窃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及执法 取消《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 反对网络盗窃 反对物理窃取 反对通过投资行为获取技术 要求纳入刑事层面的执行以及威慑层级的处罚 结束非经济技术转让 |
4 | 服务 | 通过指定方式改善市场准入 | 协议将包括银行、信用评级、保险、电子支付和云计算等。谈判还涉及收益分享问题 |
5 | 农产品 | 通过指定方式改善市场准入 | 协议希望涵盖大豆、玉米、酒精、棉花、猪肉以及酒类等高附加值特别农作物。谈判还涉及牛肉、家禽、水产品、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以及中方其他缺乏合理依据的市场准入限制 |
6 | 投资 | 消除投资限制,取消适用外国投资限制以及外资所有或持股要求,制定负面清单 限制中国对美国敏感技术领域的投资 | 协议将涉及中方的股权上限以及许可要求 |
7 | 货币 | / | 美方要求中方不进行竞争性贬值以及具有透明度 |
8 | 劳工与环境保护 | / | 协议仅在其构成不公平贸易行为的程度上对劳工和环境问题进行讨论 |
9 | 执行 | 撤销关于非市场经济地位的申诉 承诺不对美国征收关税或没收商品采取任何报复行为 双方按季度举行会面 | 此次谈判将达成有拘束力的国家间协议。USTR没有将该协议提交国会批准的意图。总统根据宪法有权就贸易问题与中方订立行政协定 强调协议的可执行性 建立会议机制、投诉机制 采用双轨制。美国将单方面地采取符合比例的行动来确保该可执行性 |
五、结语
通过分析莱特希泽在听证会上的发言及回答,美方在当前谈判中的主要关注点有:
1、力求中方就技术转让、知识产权、工业补贴等问题作出结构性改变;
2、力求在货物和服务贸易方面获得更大的市场准入;
3、将达成的协议必须具有可执行性,建立不同层级政府间的会议机制;
4、采用双边方式与单边行为相结合的双轨制模式来解决中美贸易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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